2025河北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选聘4人公告
为满足学校高质量发展需要,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现就开展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严格选聘程序,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岗位和数量
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名,选聘的岗位、数量和选聘要求详见《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选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恪守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齐全),或具备副教授以上职称。国(境)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认证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年龄4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22日以后出生),具备正教授职称的可放宽到45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22日以后出生)。
6.具备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1)。
(二)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从5月22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满12个月计为1年。社会实践(实习或规培)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三)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1.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3.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现役军人。
(四)不得选聘人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工资待遇
按照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有关工资待遇规定执行。高层次人才其他待遇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选聘公告
本次选聘通过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s://www.sjzysgz.com/)发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线上报名
本次选聘采取线上报名方式(投简历到邮箱)。应聘人员填写《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选聘高层次人才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同时将电子版和本人签名的扫描版(pdf格式)发送至学校人事处邮箱(sjzyesfrsc@126.com),邮件及附件命名方式:姓名+招聘岗位+毕业学校+专业。学校人事处根据需求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
2.现场资格复审
通过现场审核的方式,由学校对考生是否符合选聘条件进行审查,具体时间、地点等相关事项在线上报名审核结束后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需提交如下相关佐证材料: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带照片,本人签字)、身份证、各学段学历学位证书、各学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打印,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习成绩单、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教学科研成果、行业资历证明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三)面试
采取面试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对考生的基本素质、师德师风、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等进行综合面试。面试包括试讲和现场答辩,时间20分钟,试讲结束进行现场答辩。面试答辩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其他事项另行通知。
(四)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排名,按参加体检人数与选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遇有成绩并列的,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员: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如并列人员仍不能确定排名先后,则现场加试。
(五)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有关规定执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察审档
由学校对体检合格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和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并对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外留学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提供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如有体检、考察、审档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人员,在同岗位同一面试组内达到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的考生中依次递补。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审档均合格人员在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官网(http://rsj.sjz.gov.cn)和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官网(https://www.sjzysgz.com)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无异议的,由学校提出聘用意见,经市人社局备案后,按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入职相关手续。对公示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联 系 人:栾老师(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
联系电话:0311—83932270
1.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选聘岗位信息表
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5月20日
原标题:石家庄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选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sjz.gov.cn/columns/fa354001-476c-4fb3-9469-f5f4e6321878/202505/20/55ac0ba7-b6e1-4006-bc26-df654c54e104.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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