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5人!格尔木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临聘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从严控制、规范程序,公开公正、择优选聘,签订合同、依法管理”的原则。
二、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2. 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 身心健康,具备胜任所聘岗位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愿意履行岗位职责,承担聘用人员义务;
4. 符合招聘职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二)不予应聘情形
1. 受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 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 因违纪违规被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5. 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或从事其他危害活动的;
6. 其他不适合从事应急救灾物资管理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要求
(一)年龄要求:仓库保管员、安全员:年龄45周岁以下;门卫:年龄50周岁以下(2025年1月1日前)。
(二)学历要求:应聘仓库保管员和安全员岗位须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应聘门卫岗位须具有初中及以上学历。
(三)户籍要求:不限户籍。
(四)其他要求:自愿从事应急救灾物资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服从工作安排,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
五、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13日。
(二)报名方式:采取线上电子邮箱报名、现场报名两种方式进行;(线上报名邮箱:1364882153@qq.com;现场报名地点:格尔木市南海中路9号格尔木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中心2楼综合组)。
(三)报名所需资料:
1. 个人近期免冠小二寸蓝底彩照3张(仅现场报名提供);
2. 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张;
3. 毕业证复印件1张;
4. 个人简历1份;
5. 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6. 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1)。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应聘过程,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应聘人员需对个人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一致性负责。
六、面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分值为100分。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七、体检、考察政审
进入体检范围人员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进入体检人员前往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体检。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和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考察政审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条件、遵纪守法、职业素质、个人诚信情况进行审查。
八、公示和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面试最终结果经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青海省应急管理厅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期无异议人员,由格尔木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中心签订劳动合同,聘用人员薪酬按照格尔木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中心现行编外人员待遇执行,试用期1个月,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
应聘者需保持通讯畅通,如果联系方式发生变更请及时向格尔木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中心报备。
本公告未尽事宜,参照国家和我省现行相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979-8451753
地址:格尔木市南海中路9号格尔木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中心
附件:1. 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格尔木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中心
2025年6月3日
原标题:格尔木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管理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临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QGImiFDSuEdKnPO6o8_wEA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