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上半年四川泸州市泸县事业单位考试招聘考试总成绩排名及后续公告
2025年上半年泸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已结束,现将考试总成绩排名及后续工作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计算及排名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排序,笔试总成绩仍然并列的,一般事业单位岗位按《公共基础知识》、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按《卫生公共基础》(含中医)或《卫生公共基础》(不含中医)成绩高低确定体检人员。所有成绩都并列的,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考试总成绩及排名情况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二、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人员的确定:各招聘岗位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75分)的人员,以及面试中违规违纪被取消面试成绩或面试资格、未参加面试、面试成绩为零分的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环节,不得确定为聘用人员。
(二)体检组织及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人员名单详见《泸县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附件3)。
1.体检时间及集合地点: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带齐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有效期限内的居民身份证、社会卡<含照片>、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面试通知书(或报考信息表)、1张1寸免冠近照,于2025年6月21日上午7:40前到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底楼集合,统一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2025年6月21日上午7:40前)到达指定地点(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底楼)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个人自动放弃。
2.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按照我省有关规定,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和农村贫困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免收体检费。具体减免程序请咨询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由体检组织实施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3.递补: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4.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好且晚间正常进食后不能再次进食,否则可能影响体检结果。
(2)体检当天早上暂不用早餐。
(3)参检考生不得携带电子记事本类、移动电话、耳机、智能手环等通信设备进入体检医院,已带的要按工作人员的要求关闭电源,交由工作人员保管,不得自行带至体检医院;体检当天考生应听从工作人员及体检医生的指挥,不得单独行动。
(4)到医院体检的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请带够体检费用。
(5)怀孕考生按规定参加孕检,确诊怀孕则暂缓体检。
(6)建议外地及距离泸县远的考生提前一天到达泸县,以便准时参加体检。
(三)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社会关系、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三、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泸州人事考试网(www.lzsrsks.com)和泸县人民政府网站“招考录用”板块(http://www.luxian.gov.cn/zwgk/fdzdgknr/rszl)公示5个工作日。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于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公示后因本人原因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并报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可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察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占编聘用等有关手续,并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人员资格。受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先依法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的,不予聘用。
咨询电话:0830-8192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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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泸县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及排名(一般事业单位岗位)
2.泸县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及排名(卫生专业技术岗位)
3.泸县2025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中共泸县县委组织部 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5年6月17日
原标题: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关于公布2025年上半年泸县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考试...
文章来源:http://www.lzsrsks.com/News/NewsDetailed.aspx?newsId=180c210c863e4ca89682d1be56fb8283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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