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内蒙古医科大学选拔应届毕业生留校工作7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探索选拔自治区应届毕业生留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度选拔应届毕业生留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内蒙古医科大学2025年度公开选拔应届毕业生留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内蒙古医科大学成立于1956年,是新中国在少数民族地区最早建立的高等医学院校之一。学校坐落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一所以医学为主,集理学、管理学、工学、文学、法学于一体的具有区域特色的多科性医科大学。
二、选拔计划
内蒙古医科大学(校本部)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事业编制工作人员7人。具体岗位、条件等详见附件1《内蒙古医科大学2025年度公开选拔高校毕业生留校工作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选拔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6月23日(不含)至2007年6月23日(含)期间出生的;
6.国内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学历层次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8.在岗位所需学历教育期间,学业成绩综合评价在所学专业前20%或平均学分绩点(GPA)达到3.5分及以上;
9.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技能条件、身体条件和其他资格条件。
(二)除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外,同时还应在岗位所需学历教育阶段取得以下条件之一:
1.曾荣获国家(励志)奖学金、省部级奖学金(包括省级励志奖学金);
2.曾获评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含提名、入围奖)或被授予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称号;
3.在省级以上高校技能(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中,斩获金(前5名)、银(前3名)、铜奖(第1名)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4.曾荣获省级以上“毕业生”“三好学生”“学生干部”荣誉称号之一。
(三)其他条件要求
所有学历教育阶段均须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除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时间截止至2025年7月31日外,其他条件(含岗位表中各项条件)的取得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含)之前。
(四)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选拔: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不含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的高校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选拔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拔程序
本次公开选拔按照网络报名、资格审核和缴费、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和聘用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本次公开选拔采取网络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选拔公告和岗位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按照下列程序进行报名:
(1)登录报名系统。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http://ks.nmgmsz.com/exam/2135
(2)实名认证注册。报名注册登录时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注册真实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3)填写报名信息。每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与面试时使用证件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1日9:00—7月3日12:00。
3.报名时,应聘人员须先在报名网站上下载并签署《考生诚信承诺书》,按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4.应聘人员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专科、本科和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填写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括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5.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均可报考相应类别专业的招聘岗位。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等,由招聘单位结合应聘人员的所学课程、成绩单、研究方向等情况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应聘人员需配合提供相关材料。
6.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提交信息后,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再次核对每一项信息,发现错误的要及时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或护照号提交后将无法修改,其他信息在资格审核通过后也将无法修改)。
7.所有应聘人员均需填写报名信息,所填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主要信息填报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信息填报不全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8.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9.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选择好岗位后尽早报名,因报名后期过度集中报名造成网络拥堵、影响报名的,后果自负。
(二)资格审核和缴费
1.招聘单位于2025年7月1日9:00至7月3日17:00期间对应聘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应聘人员是否具有选拔资格。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相关资格审核材料后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应同时上传以下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有效期内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1份;
(2)所有学历教育阶段毕业证和学位证扫描件1份。
所有学历教育阶段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
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颁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加盖学院(系)或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历学位证明扫描件以及教育部学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党组织关系所属的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扫描件;
(4)获得奖学金、高校技能(或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荣誉称号的证书扫描件;
(5)加盖学院(系)或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学业成绩证明扫描件;
(6)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其他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关经历证明扫描件;
(7)应聘人员属于在编的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应提交已过试用期、最低服务年限的证明材料扫描件;
(8)本人签字的《考生诚信承诺书》(附件2);
(9)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证明扫描件。
应聘人员未在资格审核规定时间内提供岗位所需的佐证材料的,不得进入选拔下一环节,责任自负。
3.《岗位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内蒙古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4.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请各位考生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及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官网。
5.免交考务费。
(三)面试及总成绩计算
1.面试工作由内蒙古医科大学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实施。
2.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内容,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及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官网。资格审核通过的人员须持准考证及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社保卡等有效证件,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至少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10分钟,满分为100分。由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应聘人员在面试环节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5.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及以上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6.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及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官网上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每个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形式根据实际确定)后再按照该岗位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的人员。
1.体检。
(1)体检在自治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体检机构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通用标准和操作手册执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考察。
(1)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部门)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对象为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一般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员面谈等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并报主管部门核定。
(2)应聘人员考察不合格的,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考察阶段因个人原因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名额空缺的,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五)公示和聘用
1.公示。
(1)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要求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及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2.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并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报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备案。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核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拟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选拔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六)其他要求
1.本次选拔体检、考察、公示阶段,出现岗位空缺的,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按照成绩依次递补一次。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聘用批复文件印发之日起,出现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在资格审核工作结束后至面试结束,出现的空缺面试人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2.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本《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选拔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应聘。在此,提醒应聘人员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3.本次公开选拔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班。社会上以公开选拔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公开选拔考试无关。
4.本次公开选拔公告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内蒙古人事考试网、报名网站及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官网上及时发布,请予关注。
五、咨询电话
(一)监督举报电话:0471-6653264
(二)报名咨询电话:0471-6653056(内蒙古医科大学)
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给予解释,不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三)网报技术咨询电话:0471-5615401
本公告由内蒙古医科大学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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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内蒙古医科大学2025年度公开选拔应届毕业生留校工作岗位信息表
内蒙古医科大学人事处
2025年6月23日
原标题:内蒙古医科大学关于2025年度公开选拔应届毕业生留校工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c.immu.edu.cn/info/1019/3401.htm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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