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山东泰安市泰山区城市管理局招聘公告【招60人】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试题异地命制,异地阅卷。
笔试一份试卷,内容分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两部分,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75%、综合写作占25%。
笔试时间:7月21日 上午9∶00-11∶00 笔试考点在泰城设置。具体考点、考场在准考证上注明。
笔试结束后,依据笔试成绩,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考官异地聘请,面试试题异地命制。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依据考试总成绩,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五、体检和考察
对确定的体检考察人员,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会同用人单位对其进行全面考察。
对放弃体检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聘用和待遇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一般不低于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招聘有关信息,在报名点及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布。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个人举办辅导培训班。
本《简章》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泰安市泰山区公开招聘城市管理局工作人员简章
点击下载>>>
泰安市泰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5年7月3日
(责任编辑:李明)
- 2024湖南株洲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A1-A23岗位面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 2024福建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直属事业单位选聘1人公告
- 2024湖北十堰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所属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人员3人公告
- 2024辽宁锦州市黑山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招聘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公告
- 2024吉林延边州直事业单位招聘面试成绩公示
- 2024黑龙江大庆市让胡路区招聘事业单位人员考试总成绩和拟进入体检考核人选公示
- 2024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中心(辽宁省电子口岸服务中心)集中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
- 2024山东滨州市博兴县结合事业单位招聘征集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入伍面试成绩
- 2024山西电子科技学院招聘70人公告
- 2024甘肃武威市事业单位招聘递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