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云南西畴县大学生村官考试选聘资格复审公告
三、提出拟体检人选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加分)/2?50%+面试成绩?5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选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体检人选报州委组织部审核。如遇综合成绩相同,按下列条件顺序选拔:
1.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双学位”毕业生和“985、211”院校毕业生;
2.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3.学生干部;
4.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景颇族等人口较少民族;
5.自愿回原籍的毕业生。
四、体检
体检由组织、人社部门委托县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进入下一阶段的选聘前公示。对不按时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顺延取下一名进行体检。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的城镇家庭和农村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可凭其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证明和低(原件),或者凭所在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报县选聘办认定后,免除体检费用。
五、公示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西畴先锋网(http://zswldj.yn.gov.cn/html/ws/xc/index.html)、西畴政务网(http://www.xczw.gov.cn)同步进行公示。
六、签订合同
公示期满后,按照省选聘办审核确定的选聘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对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聘用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递补工作
因体检、公示等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或是拟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签订合同或选聘人员签订合同后5天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选聘资格,在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八、纪律监督
为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的公开、公平与公正,整个选聘过程,将在上级组织、人社部门和县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及时受理选聘过程中反映的问题,对违反纪律的,根据党纪政纪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监督举报电话:
西畴县纪委监察局:0876-3058047
中共西畴县委组织部:0876-7622218
西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76-7626198
咨询电话:
中共西畴县委组织部:0876-7622218
西畴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0876-7626198
原标题:西畴县2015年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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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畴县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
2015年9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