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阳春市招聘7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公告
(五)体检和考察
考试结束后,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按招聘人员数量,如末位出现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资格复审对象,如笔试成绩相同,则采取抽签的形式确定体检和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体检资格并从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要求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负责。若体检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的,将按照本岗位总成绩排名,在总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缺额人数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阳春人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残疾人联合会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阳春市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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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阳春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阳春市残疾人联合会
2017年1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