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福建南安一中、第一实验小学(南翼校区)编内教师招聘公告【招24人】
(三)体检
按引进人数与体检人数1∶1的比例,在面试合格线上的,从面试成绩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拟引进人选进行体检(面试成绩若出现相等时,年龄小者优先)。体检标准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有关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或因个人身体原因无法得出体检合格结论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申请复检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考核
对体检合格的拟引进人选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考核采取调取查阅个人档案、计生综治情况调查等方式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拟引进人选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个人档案材料及相关政审考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资格。
体检、考核具体事宜将在南安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nanan.gov.cn/space/default/org_id/25.html)及南安一中网页(http://www.nan1.com.cn/)、第一实验小学网页(http://nasdisy.30edu.com.cn/)上发布。
(五)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对体检、考核合格的拟引进教师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给予办理相关人事关系调动及手续。
五、其他事项
(一)报名者在体检、考核、公示等环节,因本人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根据空缺人数,在该岗位面试合格线上的人员中按到低分顺序,依次等额递补。
(二)报考、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工作分别由南安一中、南安第一实验小学负责,办理调动手续工作由市教育局人事科负责。市纪委派驻人社局纪检组、教育局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
(三)引进教师分别与南安一中、南安第一实验小学签订聘用合同,派往石井镇南翼校区任教,按南安市编内公办教师系列进行管理。
(四)引进教师享受以下待遇:
1.保留其在原所聘教师职务等级,符合晋升条件的可在同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内高聘一级。聘后工资标准执行南安市现行的工资标准。
2.市财政给予每人一次性发放安家补贴费人民币5万元。
3.家属(配偶及子女)户口可自由选择是否随迁。
4.配偶属于公办在编在职教师的,经业务考核和政审合格,可以直接办理调入手续,由教育局统筹安排在石井镇任教。
5.子女可在我市公办幼儿园、小学和初中校自主选择入学,由市教育局给予安排。其子女参加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可享受南安生源同等待遇。
(五)引进教师应在南安一中、南安第一实验小学(南翼校区)从事教育工作不少于5年。对服务期不满5年的,从离开教育岗位之日起,按不足服务年限(包括离开当年)每年10000元一次性退还已享受的安家补贴费。
(六)报考人员在本次引进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南安一中办公室咨询电话:0595-86375101、86375102;南安第一实验小学办公室咨询电话:0595-86369523、86369681;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595-86367819、86367817。
(七)为确保引进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引进工作接受市纪委派驻教育局、人社局纪检组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5-86367869、86399538。
(八)本通告未尽事宜由南安市教育局、南安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南安一中 南安第一实验小学(南翼校区)引进南安市以外公办编内教师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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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教育局 中共南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南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8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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