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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甘肃省三支一扶考试公共基础知识:法的价值

【 考点二 】 法的价值

1.概念

法的价值是指法这种规范体系(客体)有哪些为人(主体)所重视、珍视的性状、 属性和作用。

2.种类

( 1 ) 秩 序

法学上所言的秩序,主要是指社会秩序。它表明通过法律机构、法律规范、法律权 威所形成的一种法律状态。秩序虽然是法的基础价值,但秩序本身又必须以合乎人性、 符合常理作为其目标。

( 2 ) 自 由

自由是法律最本质的价值,也是法律的价值目标。自由是衡量国家的法律是不 是“真正的法律”的评价标准:法必须体现自由,自由。自由是评价法律进步与否 的标准,体现了人性最深刻的需要。

( 3 ) 人 权

所谓人权,是指每个人作为人应该享有或者享有的权利。人权是一个历史概念,它 的具体内容与范围总是随着人类历史的发展而变化。人权可以作为判断特定国家的法的 善恶的标准。

( 4 ) 正 义

从实质内容而言,正义又体现为平等、公正等具体形态。正义是法的基本标准和评 价体系,可以成为衡量法律是“良法”抑或“恶法”的标准。正义也极大地推动了法律 的进化。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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