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四川雅安市宝兴县招聘社区工作者13人公告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4〕33号)《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川社工〔2024〕13号)《雅安市社区工作者选配方案》(雅社工发〔2025〕5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健全宝兴县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及时补充社区工作者队伍力量,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干部队伍整体素能,现就宝兴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共13人,以拉通排名的方式分配到灵关镇、穆坪镇下属社区工作。其中面向宝兴县社区专职网格员、宝兴县疫情防控社工岗人员定向招聘6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人。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1.定向招聘:面向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宝兴县社区专职网格员、宝兴县疫情防控社工岗人员。
2.公开招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思想政治素质好,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爱社区工作,热心为居民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综合协调能力和相关业务知识;品行端正、处事公道,具有较强的服务意识和事业心责任感,自愿履行相应责任和义务;
3.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独立开展工作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在职学历和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5.年龄18-40周岁,考生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以报名截止时间确定;
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考
1.现役军人;
2.宝兴县专职社区工作者在岗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受党纪或政务处分且在处内的人员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因涉黄、涉赌、涉毒、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参与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活动等受过行政处罚的;
5.在各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6.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或解聘未满三年的人员;
7.参与或组织非法宗教活动,以及其他非法组织的;
8.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员;
9.大学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不符合其他党内规定和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14日-5月20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每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地址:宝兴县灵关镇灵关南路93号汉白玉博物馆A栋2楼中共宝兴县委社会工作部办公室)。
3.报名缴费:本次招聘不收取报名费和面试费。
4.开考比例: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研究同意后,相应调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5.报名材料:
详见附件1,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以及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和加分政策。
6.资格审查:
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由县委社会工作部、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人社局、县民政局联合开展。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单位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委社会工作部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二)招聘考试
此次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50%。
1.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5月29日上午9:00-11:30。
(2)笔试地点:宝兴县大熊猫科普教育中心(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内容:笔试主要测试社区公共服务基础知识、社区工作基本技能、时事政治,党章、宪法、居委会组织法以及四川省社区管理有关重要法律法规等综合素质,不指定具体参考资料。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政策性加分。本次考试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此次参加本岗位考试所有参考人员有效笔试成绩的平均分×60%。考生笔试总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4)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雅安市人事考试网“社会化考试”一栏公示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具体通知为准。
(2)面试形式: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沟通协调、应急处理、知识水平、业务素质和语言表达能力。
(3)面试比例:笔试结束后,按照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招聘名额3:1的比例,根据考生笔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面试)。
(4)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划定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75分人员不得进入体检等后续招聘程序。
(5)成绩公布:考试总成绩将在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雅安市人事考试网“社会化考试”一栏进行公布。
3.政策性加分
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提交报名材料一并提交加分材料。
(1)取得助理社工师、社工师、高级社工师资格证书的分别加1分、2分、5分,按资格证书加分,不累计加分;
(2)获得县级表彰的加1分,获得市级表彰的加2分,获得省、部级表彰的加3分,获得表彰的加5分;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三支一扶”服务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满一年且考核合格的加2分,满两年且考核合格的加4分,满三年且考核合格的加6分。
加分在笔试总成绩(与面试成绩按比例折合前)中加分,不同加分项目可累计计算,不超过6分。凡未按要求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核材料的,不予加分。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单及加分情况,将于报名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通过雅安人事考试网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对加分有反映的,经查实后予以更改加分分值或取消加分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的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体检和考察
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根据岗位招聘名额,按照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总成绩高低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也相同的,则采取加试办法确定,加试方式经研究后确定)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选,并统一组织体检、考察。
(一)体检
1.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
2.体检标准: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体检实施前,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应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体检、复检所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3.注意事项: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二)考察
1.考察时间: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对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具体以通知时间为准。
2.考察内容: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学籍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考察人选达不到社区工作者应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3.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不符合递补规定条件或无人递补的,不再递补。
(三)公示及聘用
1.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雅安市人事考试网“社会化考试”一栏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
2.公示期间,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且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3.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试用合同,试用期6个月,新招聘社区工作者试用期的待遇,参照中共宝兴县委组织部、宝兴县民政局、宝兴县财政局、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进一步健全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的实施意见》(宝委组通〔2022〕11号)中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按照现行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要求,兑现薪酬待遇。
4.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在乡(镇)、社区报到。不按时报到的,经所在乡(镇)研究并上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同意后,取消聘用资格。
5.被聘人员如系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在公示结束后1个月内,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前,依法终止或者解除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人事或劳动关系的相关书面依据。不能在规定期限内解除或终止与原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或拒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6.试用期满后,由所在乡(镇)组织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报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备案审核后,按程序办理正式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正式聘用人员按照《四川省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5年,合同期满后,经考核认定合格的,可按规定程序续签聘用合同。对聘期内主动辞职或解除聘用的,根据聘用合同约定和相关办法规定,按相关程序办理。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其他
1.招考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雅安人事考试网官网上公告。因考生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2.请考生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考生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3.本公告由县委组织部、县委社会工作部、县人社局根据职能职责解释。
咨询电话:0835-6822202
监督电话:0835-6822444
咨询电话与监督电话受理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
下午14:30至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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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宝兴县委组织部 中共宝兴县委社会工作部
宝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25年5月12日
原标题:宝兴县2025年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arsks.com.cn/newsDetail/11468.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