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青海省检察机关考录公务员(司法辅助人员)体检工作通知
根据《青海省2025年公开考录公务员公告》《青海省2025年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开考录司法辅助人员(公务员)公告》要求,经研究,定于2025年5月17日(星期六)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
根据省公务员局《青海省2025年公开考录公务员面试人员综合成绩的通知》,报考各级人民检察院,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名单附后)。
二、体检时间、地点
进入体检的考生请于2025年5月17日(星期六)上午6:30,持准考证、身份证(身份证丢失的考生请到户籍所在地开具户籍证明,附照片)和400元(司法警察岗位考生600元)体检费(现金、微信、支付宝),本人近期免冠白底小2寸照片2张(背面注明姓名、准考证号),在西宁市第二中学(西宁市城西区南川西路1号)门口集合。凡未按时到达体检地点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执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司法警察岗位考生执行)。
四、注意事项
1. 考生在体检中应当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回答相关询问。对于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实的考生,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造成不良后果者,追究相应责任。
2. 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3. 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止进食饮水。
4. 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尿液检查,告知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和工作人员,勿做X光检查。
5. 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
6. 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7. 考生亲属请勿陪同。
8. 请考生严格遵守体检纪律,不得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体检现场,否则视为作弊,取消体检资格。
五、其他事项
1.体检不合格项目有疑义的,允许复检。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按该职位的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一次。
2.考生看到本通知后,请及时加入微信群,进群申请信息统一为:姓名+报考职位,进群后及时修改个人备注为“姓名+报考职位”。
3.自愿放弃录用,不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5月16日前联系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联系电话:0971—6310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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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省检察机关公开考录公务员(司法辅助人员)工作通知群二维码
2.全省检察机关公开考录公务员(司法辅助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
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
2025年5月13日
原标题: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检察机关公开考录公务员(司法辅助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qhpta.com/ncms/article_9e14c5416ae7147e95f14eef21b317db.s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