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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遴选法官公告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关于建立法官检察官逐级遴选制度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报省委组织部和人民法院政治部批准,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决定面向全省中级、基层法院公开遴选法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岗位

1.省法院面向全省中级、基层法院公开遴选法官4名,其中民商事审判法官2名,刑事审判法官2名。

2.甘肃矿区人民法院(工作地点在兰州市城关区)面向全省基层法院公开遴选金融民商事审判法官2名。

二、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我省中级、基层法院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在编在岗、进行单独职务序列管理的员额法官。

(二)遴选条件

1.政治素质好,具备良好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2.具备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3.担任法官5年以上(含员额制改革前的任职经历;中级、基层法院任职经历可累计计算)。

4.具有遴选职位3年以上相关审判工作经历,并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本次公开遴选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5.符合报考法院法官等级最低设置条件。报考省法院法官岗位的需为四级高级法官及以上等级,或任一级法官满3年;报考矿区法院法官岗位的需为三级法官及以上等级,或任四级法官满2年。

6.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7.遴选法官年龄均为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以后出生)。

8.办案业绩好,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等次。

9.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任职条件。

11.符合公务员转任相关规定。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5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对于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州)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因身体原因无法适应岗位要求的。

9.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但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遴选为上级法院法官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三、报名程序

(一)职位查询

遴选职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详见《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2025年度公开遴选法官职位表》,可通过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www.chinagscourt.gov.cn)和“甘肃高院”微信公众号查询和下载。报考人员如需咨询报名有关事项,可拨打公告公布的电话与遴选单位联系。

(二)报名

采取报考人员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不收取报名费。报名时间:2025年5月15日8:30至5月20日18:00。

报名步骤如下:

1.报考人员登录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点击“甘肃省2025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板块,进入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注册,设置个人密码,如实填写详细信息。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2.报考人员注册完成后,上传经“人事考试照片审查处理工具”软件审核并自动生成的照片。

3.报考人员根据相关要求选择填报职位,下载打印《甘肃省2025年度省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表》不得进行改动。

4.报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报任免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

5.报考人员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以电子图片形式上传报名系统。未按要求上传或填写不规范的,不予资格审查。

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者,取消遴选资格。

(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报考人员应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查结果。报名期间,资格审查结果为“不通过”的报考人员,可改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结果为“退回补充资料”的报考人员,可根据报考部门要求补充完善相关资料,也可改报其他职位。5月20日18:00后报名审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可于5月21日18:00前改报其他职位,5月21日18:00后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各职位的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3:1。资格审查结束后,未达到比例的职位减少遴选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遴选计划后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遴选计划。减少遴选计划或者取消职位在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及“甘肃高院”微信公众号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人员,可于2025年5月22日8:30—18:00改报其他职位。

如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不包括在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所学专业与职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相同,经遴选机关同意,由毕业院校出具说明,认定所学的专业属于职位要求的专业类,或认定所学的专业名称虽与职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同,但课程基本相同,属同一专业,并附本人所学课程成绩单,在资格复审时一并提供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遴选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遴选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遴选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导致报考人员在本级机关工作不满2年、处于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不满1年的,终止其遴选程序,不再作为遴选人选。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6月2日8:30至6月7日9:30前登录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下载打印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准考证。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和面试,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

(一)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1.科目与内容。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由省委组织部统一组织。笔试主要测试考生法律理论与实务方面相关知识,满分为100分;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主要考察了解报考职位相关领域审判业务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合成成绩计算公式为:合成成绩=笔试成绩×5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50%。

2.时间和地点。

笔试:2025年6月7日(星期六)9:00—12:00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2025年6月7日(星期六)14:30-17:30

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身份证遗失的报考人员,应及时在公安机关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可于6月下旬登录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查询本人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资格复审

按照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合成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各职位资格复审人数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3:1,笔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其中一门缺考或成绩为零者不得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通过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www.chinagscourt.gov.cn)和“甘肃高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资格复审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报名表》、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公务员登记表、法官单独职务序列等级评定(晋升)表复印件,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印章。另需其他材料的,遴选单位会提前通知报考人员准备。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按照笔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合成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

(三)面试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比例一般为3:1。经省委组织部同意,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可通过核减计划的方式达到3:1;通过核减计划仍然达不到3:1的,可降低比例但不得低于2:1;对实际未形成竞争的职位(参加面试人员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为1:1),面试成绩应达到使用同一题本面试人员成绩的平均分以上,方可进入考察环节。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通过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www.chinagscourt.gov.cn)和“甘肃高院”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测查履行法官职责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考察由各遴选机关组织实施,采取差额考察的办法进行。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人数的比例为2:1。

考察工作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走访、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还可进行专项调查、延伸考察等,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法院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的意见,并审核干部人事档案,核实公务员登记表、法官单独职务序列评定(晋升)表以及其他需要核实的情况(如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违规违纪情况、社会信用记录等)。严格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有关要求,对档案中材料和信息造假的,一律取消遴选资格。考察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考察资格者,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报考人员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考察结束3个工作日后及之后环节自愿放弃资格的,将记入诚信档案。

(二)体检

体检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等额体检的办法进行。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执行。体检不合格者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者,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六、公示

拟遴选对象分别在遴选机关和拟遴选对象现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机关(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公示环节出现的空缺职位,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1次。

七、审批及任职

(一)审批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按照有关要求报省委组织部审批。审批环节出现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二)任职

经省委组织部审批后,由遴选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和任职手续。

公开遴选法官可参考其原任职务职级任职。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0931-2839104  17797613304

甘肃矿区人民法院政治部:0931-8273105   18119353667

附件: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2025年度公开遴选法官职位表.xlsx

甘肃组工网链接:www.gszg.gov.cn

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5年5月14日

原标题: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及直属法院 2025年度公开遴选法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chinagscourt.gov.cn/Show/98672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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