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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通辽市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48人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转任规定》《公务员调任规定》《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通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配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通辽市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和选调职位

本次公开遴选职位为市直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层次。公开遴选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参公人员),另一类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遴选职位详见《2025年度通辽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遴选职位表》)。

公开选调职位为市直机关(参公单位)和旗县市区机关乡科级领导职务。具体职位详见《2025年度通辽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以下简称《选调职位表》)。

二、报名范围和条件

(一)公开遴选

1.报名范围:

(1)通辽市各旗县市区、开发区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通辽市各旗县市区、开发区及以下参公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自治区、通辽市直属机关设在旗县市区及以下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上述条件的,经主管部门同意也可报名。

2.报考者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应当具有2年及以上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参公单位),嘎查村(社区)党组织或嘎查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不含参公单位)。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全日制教育考生在校就读期间参与的社会实践等,不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4)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及以上。

(5)年度考核结果均在称职及以上等次(新录用试用期不确定等次除外)。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7)1989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另有年龄要求的以《遴选职位表》为准。

(8)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9)职务职级为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含相当层次职务职级)。

(10)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11)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资格条件(含《遴选职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发布公告之日(不含)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尚在试用期、服务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6)试用期内调整岗位的、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转任的以及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遴选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遴选机关的职位。

(二)公开选调

1.报名范围:

通辽市内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且在编在岗的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2.报考者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报考者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到维护党的集中统一领导态度特别坚决、明辨大是大非立场特别清醒、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行动特别坚定、热爱各族群众感情特别真挚。

(2)现任拟调任职务层次领导职务1年及以上,或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及以上,或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其中,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考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职位的,还应当具有3年及以上管理工作经历。

(3)1980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另有年龄要求的以《选调职位表》为准。

(4)应当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年度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新录用试用期不确定等次除外)。

(7)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进入事业单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

(9)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资格条件(含《公开选调职位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要求为发布公告之日(不含)前。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服务期的。

(9)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或者任现职务未满1年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者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选调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选调机关的职位。

三、遴选和选调方式

遴选、选调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

(一)各遴选、选调职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计划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达不到3:1的,职位取消或核减。

(二)考试分为笔试、面试。选调职位须加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遴选职位是否加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在《遴选职位表》中标注。笔试、面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三)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不加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加试职位业务水平测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20%)

考试总成绩折合总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四)遴选、选调机关根据考试成绩、考察情况和职位条件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集体讨论,择优确定拟遴选、选调人员,不唯分取人。

四、程序步骤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4日9:00-2025年6月9日17:00。

(1)报考者在规定报名时间段内登录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行网上报名,按照要求填写报考信息(相关信息须与组织人社部门认定一致),报名中涉及职位层次、学历学位、专业、工作及任职经历等资格条件咨询,由遴选、选调机关负责解释。

(2)报考者上传本人近期蓝底免冠正面数码证件照(jpg格式,30KB以下)。

(3)遴选和选调报考者分别下载打印《2025年度通辽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遴选报名表》)和《2025年度通辽市公开选调公务员报名表》(以下简称《选调报名表》),不得进行改动。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考者将填写完整的《遴选报名表》或《选调报名表》报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后,以电子图片的形式上传至报名系统。

专门面向选调生的遴选职位,由各旗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推荐报名,不接受个人报名,每名选调生限推荐1个职位。经组织推荐报名的选调生,还可选报1个相同职务职级层次的其他遴选职位(须为同类试卷职位),具体步骤与前款相同,报名后报考者按照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报考2个遴选职位的选调生,如果均入围面试,则只参加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面试,另一职位的人员依次递补。

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除选调生外每位报考者限报1个符合条件的职位,不得多报。

报考者应仔细阅读公告,所填报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凡弄虚作假、明知不符合报名条件报名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6月4日9:00-2025年6月9日17:00。资格初审工作由各遴选、选调机关负责。各遴选、选调机关接收报考者上传的《遴选报名表》或《选调报名表》后,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初审结果,其中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资格初审要以旗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人员信息为准。

对符合条件的报考者,不得拒绝报名;对因不符合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退回并说明理由,被退回人员在报名截止期限前可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对填报资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报考者报名后可随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对只进行网上填报,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遴选报名表》或《选调报名表》的,遴选、选调机关将不予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遴选、选调全过程。在任一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报名时符合资格条件,报名后由于工作单位或者职务发生变化等情况,导致报考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终止其遴选、选调程序。

3.核减职位。资格初审后,各职位的合格人数与计划人数未达到3:1的,将在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发布取消或核减职位计划,已报名取消职位的报考者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职位。

4.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务于笔试开始前登录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只单独报考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职位的考生,需通过所在旗县市区委组织部线下领取准考证;既通过组织推荐报考选调生职位,又线上同步选报1个相同职务职级层次的其他遴选职位(须为同类试卷职位)的考生,仍需登录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报名期间,各遴选、选调机关公布咨询电话,在规定时间内安排专人负责接听,并解答疑问。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与内容。笔试科目为一科,试卷分为A、B两类,试卷(A)主要测试政治素养、政策理论水平、案例分析和解决问题等综合能力,试卷(B)主要测试综合文稿写作能力。笔试试卷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考生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

2.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年6月22日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报考者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3.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阅卷完成后,划定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

4.成绩查询。报考者可登录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查看笔试成绩。

(三)职位调剂

笔试结束后,对在资格初审中已取消或核减的遴选职位开展调剂。

1.调剂规则:

(1)调剂在试卷类别相同(同为A卷,或同为B卷)的职位之间进行;

(2)未进入面试,且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的报考者,可参加调剂;

(3)未进入面试,仅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公开遴选职位、未报考普通职位的选调生不参加普通职位的调剂;

(4)参加调剂的报考者只能申请1个调剂职位;

(5)申请调剂的报考者应当符合拟调剂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6)调剂的人员不参加原报考职位的递补。

2.调剂程序:

(1)发布公告。职位调剂在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发布公告。

(2)职位查询。被取消或核减的遴选职位重新开放,接受报名。报考者可登录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查询是否具有调剂资格及相关信息。

(3)调剂报名。报考者登录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填报调剂职位等信息并提交。报考者对调剂职位所需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等资格条件咨询时,由遴选机关受理。在提交调剂申请时间结束之前,报考者可以调整申请调剂的职位。

(4)调剂资格初审。调剂资格初审工作由遴选机关负责,调剂资格初审与资格初审要求一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调剂申请的,视为放弃调资资格。调剂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以公告形式发布。

(四)面试

1.资格复审。面试前进行资格复审。根据笔试成绩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及以上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职位参加面试人数与遴选、选调计划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同一职位笔试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在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公布。向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发放面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资格,依次递补,出现成绩并列,则一并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后仍未达到3:1的职位,按照通过资格复审的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公开遴选:

(1)本人《遴选报名表》原件、3张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国外学历的报考者需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需持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4)《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公务员录用审批表》等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有关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

(5)《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现任职务职级《干部任免审批表》等复印件。

(6)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年度考核结果要与报考者单位年度考核备案结果一致,如不一致,取消本次遴选考试资格。

(7)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上述复印件须履行复印手续。

公开选调:

(1)本人《选调报名表》原件、3张近期蓝底免冠2寸照片。

(2)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国外学历的报考者需提供教育部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报考者需持第二学位、二学位及辅修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二学位专业认证报告从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www.cdgdc.edu.cn下载打印)。

(4)《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引进人才登记表》等初始参加工作有关材料复印件(复印件须有组织人事部门盖章证明)。

(5)《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现任职务《干部任免审批表》等复印件;报考者为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提供聘任副高级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人员备案表》复印件。

(6)历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年度考核结果要与报考者单位年度考核备案结果一致,如不一致,取消本次选调考试资格。

(7)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等材料。

上述复印件须履行复印手续。

2.面试形式。面试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要求使用国家通用语言回答问题。

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原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

对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职位拟遴选、选调人数的,该职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应当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五)职位业务水平测试

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在面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内组织开展,参加职位业务水平测试人员与进入面试人员范围相同。测试的方式和内容由遴选、选调机关确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测试有关安排由遴选、选调机关通知有关考生。参加测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应考。职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在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查询。

面试和职位业务水平测试工作结束后,汇总形成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查询。

(六)考察

考察工作在市委组织部的监督指导下,由各遴选、选调机关具体组织实施。考察实行差额考察,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排序,面试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考察环节),按照考察对象与各职位拟遴选、选调人数2: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不足2:1的,全部进入考察范围。考试总成绩仅作为确定考察人选的依据,不作为最后确定遴选、选调人员的依据。

1.体检。在《遴选职位表》和《选调职位表》中注明体检的,相关遴选、选调机关需及时组织考生到市委组织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2.考察。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政治倾向、政治素质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的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录用;突出实绩导向,注重了解被考察人员专业素养、工作实绩以及年度考核等次情况。充分听取考察对象所在机关(单位)有关领导、群众和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机关、机关党组织等意见,审核干部人事档案及查询社会信用记录。

考察环节出现职位空缺的,按照该职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的比例递补(递补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本人面试所在考场(同考官组)所有考生的面试平均成绩及以上),递补只进行一次。

3.确定人选。考察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及考察情况,按人岗相适的原则和要求,由遴选、选调机关党组(党委)集体讨论研究,按照1:1择优确定拟遴选、选调人员。

(七)公示、岗位试用期以及办理相关手续

1.公示。确定拟遴选、选调人员名单在通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人事考试专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遴选、选调的,进入岗位试用期;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

2.岗位试用期。遴选、选调人员的岗位试用期为3个月。岗位试用期满,由遴选、选调机关对拟遴选、选调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岗位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遴选、选调资格,遴选、选调人员应及时回原单位工作。遴选、选调人员在遴选、选调机关试用期内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工资关系、待遇不变,不得解除其工作关系和调整其职务职级。

3.办理相关手续。岗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转任、调任等相关手续。

公示期间和公示后不再递补。

五、其他事项

本次遴选、选调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相关纪律。报考者需严格遵守人事考试纪律,慎重选择报考职位,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不得随意放弃遴选、选调资格,放弃遴选、选调资格的,将有关情况反馈给报考者现工作单位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按有关规定记入诚信档案。旗县市区机关公开选调职位由旗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资格初审、复审、考察和试用期考核等工作。

本次公开遴选、选调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遴选、选调考试命题组、、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公告政策咨询电话:公开遴选:0475-5776337

公开选调:0475-5776421

网站技术支持电话:0475-8820015

职位资格条件咨询电话:(详见《遴选职位表》和《选调职位表》)

咨询问题受理时间:2025年6月9日至6月13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本公告由通辽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附件1:2025年通辽市公开遴选公务员职位表.xls

附件2:2025年度通辽市公开选调公务员职位表.xlsx

附件3:报考指南.DOC

附件4:考生填报说明.DOC

中共通辽市委组织部

2025年5月21日

原标题:2025年度通辽市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rsj.tongliao.gov.cn/rsks/tzgg_17874/202505/t20250521_947632.html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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