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的通知(首批103人)
为全面落实《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推进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打造一批县域普通高中(以下简称县中)领军教育教学人才,有力支撑县中全面振兴,根据教育部实施全国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的要求,省教育厅决定同步实施河南省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在全省各县设立县中头雁教师岗位,由政治素质过硬、业务素质精湛、育人水平高超、组织协调能力突出的县中教师担任。给予专项资金支持,鼓励头雁教师建立工作室,成立县域内学科专业发展共同体,为县中教师搭建交流成长平台,开展有组织的科研、教研、培训活动,辐射带动县中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振兴和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规模
全省首批共103人,其中全国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分配河南省32人,河南省配套实施省级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71人,全国、省级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岗位待遇和相关工作要求均保持一致。
三、实施范围
全省各县(含县级市,下同)举办的普通高中任教教师,学校正职校长不参与推荐。
四、推荐条件和推荐名额
(一)推荐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弘扬和践行教育家精神,热爱教育事业。恪守教师职业道德,师德师风高尚,为人师表、敬业爱生、廉洁从教,具有良好的教师形象。
2.坚守培根铸魂,教育思想科学,教育理念先进,育人成效显著。潜心钻研教学教法,专业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在“双新”改革、人工智能助力教育变革、创新拔尖人才培养等教育发展前沿领域有积极成效。具有较强团队精神和组织能力,协调带动县域内本学科教育教学发展,在指导、培养中青年教师方面有一定经验。
3.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获得过市级以上表彰奖励的教师,可放宽职称条件到中小学一级教师。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和心理条件,长期在一线从事教育教学、教研工作,50周岁(含)以下,特别的可以放宽到55周岁(含)以下。
(二)推荐名额及要求
全省共103个县(市),每个县各推荐1名普通高中任教教师参加头雁教师岗位计划,拥有普通高中省级学科基地(含一级、二级学科)的县,优先推荐学科基地带头人承担头雁教师岗位。各省辖市按分配名额等额推荐,要充分考虑岗位学科多样性、均衡性发展,尽量覆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各学科;推荐人选中,学校校级领导占比不超过推荐总人数的30%。确定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在各地市推荐报送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遴选,并择优推荐至教育部全国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
五、岗位职责
县中头雁教师岗位实行聘期制管理,每批聘期3年,连续聘任不得超过两届。首批从2025年7月开始,到2028年7月结束。主要职责如下:
(一)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由入选教师建立县中头雁教师工作室,科学制定工作室建设方案,开展以课程育人、课堂教学、实践教研以及学生研究为主的“教学研”活动,同时通过听课评课、示范课、专题讲座、师徒结对、送培送教等方式,加强成员教师培养和指导,打造县域一体化发展教师团队。工作室包括本县域该学科骨干教师代表、“优师计划”教师等,人数最多不超过15人,35岁以下青年教师比例不少于20%,“乡村青年教师培养支持计划”入选教师予以优先考虑。
(二)引领教育教学改革。在完成所在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基础上,紧跟基础教育教学研究前沿,积极参加省、市、县各级教育教学改革活动,带领工作室成员深入调研本地区教育实际,对教学方法、课程建设、教育管理等工作开展本土化改革,探索形成一批区域内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志性教育教学成果。
(三)教师数字化能力。积极探索数字赋能教师专业发展,主动学习并掌握运用多媒体教学、网络教学、人工智能等数字化教学手段,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体验,积极参与区域内学校数字化建设的规划和实施,确保形成一批优质的数字化学习资源。
六、组织实施
(一)做好人选推荐。各地要切实加强人选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通知要求认真开展遴选工作,规范推荐程序,确保推荐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请各地于6月25日前将《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人员推荐表》(附件2,一式两份)和《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连同本次人选推荐工作程序、审核把关情况、公示情况等材料报送至教育时报,报送地址:郑州市惠济区月湖南路17号1号楼河南教育报刊社1012室,电子版(要求为Word版)报送至邮箱hnsxcsx@163.com。同时,上述报送信息各地市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报送省教育厅。
(二)加强跟踪管理。头雁教师日常管理由任职学校负责,学校要合理安排教学工作量,为其外出学习、开展教科研工作、带动培养青年教师等提供支持。各县要参照《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评估参考标准》(附件3)加强日常管理和年度把关。表现且符合基本条件者,在头雁教师岗位下一聘期内予以优先考虑,年度评估不合格者、任期内离开县中教学岗位的取消头雁教师岗位资格。对问题较多的市县,将在下一聘期内相应核减岗位总数。
(三)强化专业支持。各地要将头雁教师纳入地方教师专业发展体系建设,作为省级重点培养对象,在教师培训中优先予以安排。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倾斜,对长期坚守县中工作的头雁教师在提拔任用、交流学习等方面给予倾斜。建立头雁教师“双导师”常态化支持服务机制,协调本地师范院校相关学科专家作为专业导师提供理论指导、本地市级以上教学作为教学导师提供实践指导。工作成效突出的市县和个人,省教育厅将在改革试点、重大项目等方面给予支持,在教育系统先进个人、最美教师、教学等推选时给予优先。
(四)提供经费。全国、省级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将获得经费支持,首批工作室启动经费为3万元/个/年,主要用于工作室建设、组织工作室成员开展教科研、示范课、送培送教等费用支出。入选全国县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的工作室还将获得中国教师发展基金会提供的“同步课堂”音视频设备支持。
(五)做好项目管理。获批的头雁教师工作室需提供当年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资金安排计划,第二、三年需提交上年度评估情况、经费使用情况、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地方经费投入情况、经费主要管理措施。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头雁教师岗位所在学校加强经费管理,单列项目、专款专用,对违规使用经费的取消岗位资格。
省教育厅联系人:肖向毅 郭铠源 0371-69691770
教育时报联系人:庞珂 0371-66312234
2025年6月9日
原标题: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实施县域普通高中头雁教师岗位计划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jyt.henan.gov.cn/2025/06-10/3168010.html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