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眉山市东坡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类专业技术人才的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区卫生类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及考核、体检、考察、公示等后续公告在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务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招考信息”
https://www.dp.gov.cn/zwxxgk/fdzdgknr/zkxx.htm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招聘单位基本情况详见附件《招聘单位基本情况》(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本次招聘为编制内招聘。具体招聘单位及名额详见《2025年眉山市东坡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表》,详见附件2)。
(一)招聘对象
符合具体招聘岗位条件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其他人员应当于面试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
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本次公招年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6月16日。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核招聘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16日至6月20日17:00,报名网站为考生之家(https://bm.e21cn.com/)。网络报名资格初审由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实施。
应聘人员报名时应签署诚信承诺书,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并承担不实承诺责任。
报名程序如下:
1.选择岗位。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的范围、对象、条件、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聘岗位,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有关信息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名系统中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对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有疑问的,可拨打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2.填报信息。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进行注册,如实、准确、完整填写《2025年眉山市东坡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按网络提示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二)开考比例
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招聘名额之比为考核招聘开考比例,开考比例不得低于3:1,未达到开考比例的,调减招聘岗位招聘名额;调减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调减或取消招聘名额情况在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p.gov.cn/zwxxgk/fdzdgknr/zkxx.htm)上发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网络报名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均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且责任自负。
1.资格初审。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6月20日17: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按网络提示打印《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复审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岗位。
2.资格复审。应聘人员在考核前须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实施。
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6月28日09:00—16:00
资格复审地点: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四楼会议室(地址:眉山市东坡区民和南街58号,联系电话:028-38298057)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进入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本人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和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信息表》一式2份(贴上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本人到场。资格复审截止前,职称(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但尚未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可以报考,但需提供职称(执业)资格考试合格相关材料。
其中,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需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校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就读院系及专业等情况的证明原件,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
(2)留学归国人员应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学历、学位参加资格审查。
(3)符合条件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报名应聘须按干部管理权限征得用人单位及相关部门书面同意。
五、考核
对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采取专业知识测试、面试等方式进行现场考核,重点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适岗能力、职业道德等。考核成绩设最低分数线,考核成绩低于最低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包含各环节递补人员)。
考核方式、时间、地点、最低分数线另行公布。
考核成绩在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p.gov.cn/zwxxgk/fdzdgknr/zkxx.htm)上发布。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各招聘岗位按考核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拟体检人员考核成绩相同排名并列的,进行加试,加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人员。
(二)体检标准
体检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有行业体检要求的结合行业体检要求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集中地点
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在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p.gov.cn/zwxxgk/fdzdgknr/zkxx.htm)上公告。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或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均视为自动放弃。
(四)复检及递补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经区卫健局和区人社局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七、考察
考察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组织开展,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经区卫健局和区人社局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八、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dp.gov.cn/zwxxgk/fdzdgknr/zkxx.htm)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拟审核确认人员的姓名、准考证号、性别、出生日期、学历学位、专业、考核成绩、岗位排名等,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组织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以上原因或公示期间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经区卫健局和区人社局同意后,可在该岗位已参加考核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九、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开展备案(核准)。
受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应提供原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原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辞职或者生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裁决书等有效书面证明材料。
(二)审核确认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等手续。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受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经招聘单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间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受聘人员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年限详见《岗位表》,受聘人员在服务期未满前,不得办理调(流)动。
十、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十一、其他
(一)考核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本次考核招聘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核辅导培训班。
(四)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十二、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一)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028-38298507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28-38193091
(二)网络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8-83336031
(三)监督电话:
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028-38444441
眉山市东坡区纪委监委派驻区卫健局纪检监察组:028-38508955
附件【附件2:2025年眉山市东坡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岗位和条件一览表.xlsx】
眉山市东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眉山市东坡区卫生健康局
2025年6月9日
原标题:关于2025年眉山市东坡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dp.gov.cn/info/3033/210670.htm
(责任编辑:李明)
- 2025贵州威宁自治县妇幼保健院招募见习人员46人公告
- 2025年眉山市东坡区卫生类事业单位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的公告
- 2025年黄山市休宁县五城卫生院招聘2人公告
- 2025福建三明将乐县总医院公开招聘编外人员2人通告
- 2025贵州龙里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第三次招聘79人简章
- 巴中市中心医院2025年护士规范化培训学员招收简章
- 2025年驻马店汝南县中医院面向社会招聘医疗专业人员的公告
- 中共四川天府新区眉山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关于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笔试考核相关事项的公告
- 2025年甘肃省陇南市西和县石峡镇中心卫生院招聘临时工作人员公告
- 2025贵州玉屏侗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见习岗位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