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云南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招聘公告【招1人】
十、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聘人员自愿放弃聘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说明);
2.公示期满10日内,联系不上拟聘人员本人的。
(二)未尽事宜按照《昆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昆政办〔2008〕80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简章由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事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63352278。
十一、监督电话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71-63352268。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0871-63352697。
原标题: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二○一六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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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表.docx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docx
昆明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016年7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