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黑龙江省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大庆考区)体检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将黑龙江省2025年度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大庆考区)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体检人员范围:报考大庆市各级机关、参公单位补充录用职位,且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拟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生名单中的考生。
二、集合地点和时间
1. 地点:大庆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庆市萨尔图区新村政西街2号);
2. 时间: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早7:00集合。分组情况详见体检通知单。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四、有关要求
1.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按时抵达集合地点,逾期不到者按自愿放弃体检、录用考察及录用资格处理。
2. 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笔(或面)试准考证、体检通知单(6月16日8:00起,登录http://dqgwy.daqing.gov.cn/?user=gpj打印)、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背面贴好双面胶,用于现场粘贴体检表)、签字笔(钢笔)、体检费用520元(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收取现金)。
3. 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至12小时,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饮食清淡,避免摄入含糖量高的食品饮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要着装轻便,便于脱换,勿穿着带有金属的上装。
4. 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可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不进行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5. 正处于孕期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应于体检当天携带公立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孕检佐证(例如超声报告、彩超报告、诊断书或历次孕检的相关佐证等)现场向工作人员报备,并在各环节的体检过程中主动告知有关医护人员或工作人员相关情况。此类受检者经报备,可在体检当天参加除X光及妇检以外其他项目的检查。
6. 需检查单侧裸眼视力的考生严禁佩戴框架眼镜或隐形眼镜进行视力项目检查,否则按违纪处理。需检查矫正视力的考生应自备眼镜。
7. 考生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按要求上交手机等电子设备。参加体检人员家长及陪同人员不得跟随体检车辆,不得进入体检封闭区域,不得与体检医护人员接触交流。
8. 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终止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注意事项
各位考生: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现将黑龙江省2025年度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大庆考区)体检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体检人员范围:报考大庆市各级机关、参公单位补充录用职位,且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公布的拟进入体检考察阶段考生名单中的考生。
二、集合地点和时间
1. 地点:大庆市政务服务中心(大庆市萨尔图区新村政西街2号);
2. 时间: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早7:00集合。分组情况详见体检通知单。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职位,有关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
四、有关要求
1. 参加体检的考生须按时抵达集合地点,逾期不到者按自愿放弃体检、录用考察及录用资格处理。
2. 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临时居民身份证、护照)、笔(或面)试准考证、体检通知单(6月16日8:00起,登录http://dqgwy.daqing.gov.cn/?user=gpj打印)、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背面贴好双面胶,用于现场粘贴体检表)、签字笔(钢笔)、体检费用520元(体检医疗机构按照标准收取现金)。
3. 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目检查,请在体检前空腹8至12小时,体检前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饮食清淡,避免摄入含糖量高的食品饮品,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天要着装轻便,便于脱换,勿穿着带有金属的上装。
4. 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可事先告知医护人员暂不进行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
5. 正处于孕期或可能已受孕的考生,应于体检当天携带公立三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孕检佐证(例如超声报告、彩超报告、诊断书或历次孕检的相关佐证等)现场向工作人员报备,并在各环节的体检过程中主动告知有关医护人员或工作人员相关情况。此类受检者经报备,可在体检当天参加除X光及妇检以外其他项目的检查。
6. 需检查单侧裸眼视力的考生严禁佩戴框架眼镜或隐形眼镜进行视力项目检查,否则按违纪处理。需检查矫正视力的考生应自备眼镜。
7. 考生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按要求上交手机等电子设备。参加体检人员家长及陪同人员不得跟随体检车辆,不得进入体检封闭区域,不得与体检医护人员接触交流。
8. 根据《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考者有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以及其他妨碍体检工作正常进行的行为,情节较轻的,终止录用程序;有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行为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有串通作弊、让他人顶替体检等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行为的,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并终身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注意事项
1. 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电话通知并沟通确定有关复检事宜,请考生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如因考生个人原因错失复检资格,相应招录职位将取消或缩减,不进行递补。
2. 体检合格考生(将由各招考单位联系考生,准备录用考察工作),应准备好资格确认时使用的有关材料原件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各招录单位将于近期开展录用考察工作,具体事宜以有关招录单位通知为准。
3. 请考生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合理安排有关行程,遇恶劣天气或其他不可抗因素,将根据实际情况另行组织实施体检工作。请各位考生务必持续关注黑龙江省公务员考试网,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体检市委组织部咨询电话:0459-6366060
中共大庆市委组织部
2025年6月14日
原标题:关于黑龙江省2025年度各级机关补充录用公务员(大庆考区)体检的...
文章来源:https://www.dqdt.gov.cn/datong/gwyzk/202506/c05_381360.shtml
(责任编辑:李明)